工作电话:1382377610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中国凤凰大厦2栋17B

一、接待和受理

1律师认真接待当事人来访,详细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做好谈话笔录,并告知诉讼风险。

2律师针对当事人的咨询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解答,对不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询问。

3当事人明确要求聘请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1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须填具《立案批办单》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意后,由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4律师承办案件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立案,统一收费并进行立案登记。

三、办案规则

1凡本所接受委托的案件均由本所主任亲率本所全体律师团队办理。集全所智慧和力量完成每一宗案件。

2、本所专家团队,对本所承办的重大疑难案件,根据其相应法律专长可提供相应参考意见。

3、特别重大疑难案件或有重大影响案件,根据委托人要求,本所组织专家团队举行法律论证会并出具专家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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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138 2377 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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