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意见》包含七大部分65条,涉及如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多方面内容。根据这份意见,刑事案件被告人今后将不再穿号服出庭,今后立案审查制也将变为立案登记制。
《意见》的核心内容包括如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改革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
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根据不同审级和案件类型,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
加强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审案件,以及所有的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对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代理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完善裁判文书说理的刚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体系,将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选升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