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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不予逮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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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月,朱小姐被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以盗窃罪拘留,朱小姐的母亲付女士,心急如焚地找到阮律师。接受委托后,阮律师连忙前往平湖派出所找到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并前往分局递交委托手续。经过会见朱小姐,对案情有大致了解并调取朱小姐的病历档案后,阮律师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首先以概率较大的病情因素向龙华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如看守所评估后接收朱小姐,那么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捕阶段,全力争取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最终经过与检察官反复沟通,并在关键节点提交了逻辑明确、有理有据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检察官采纳了意见,决定不予批准逮捕,朱小姐“重见天日”,付女士得以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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