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广州正打造国际航运中心。航运中心部署的提出,要求广州组建国际航运仲裁院作为配套措施。这是在总结航运仲裁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响应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南沙自贸试验区战略部署的要求,是提升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的要求,也是仲裁进行体制改革、提高公信力的契机。
三足鼎立与重心东移---
仲裁是国际航运法律服务的高端产业,是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在世界范围内,航运仲裁中心呈现三足鼎立的态势。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是国际海事仲裁界的传统霸主。据著名海商法专家杨良宜先生估计,世界上90%的海事仲裁案件集中在伦敦。与此同时,纽约海事仲裁协会始终引导海事仲裁发展的新潮流,对伦敦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局面。2012年年底,全球最大的航运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决议在其新标准合同中加入新加坡仲裁条款,将新加坡列为其继伦敦、纽约之后第三个国际海事仲裁地。由于争议发生的滞后性,受案数量还未明显激增,但作为亚洲第一个国际海事仲裁中心,新加坡海事仲裁院已经受到广泛的承认。
二十一世纪前十年,亚洲不仅成为全球海运贸易增长最快的地区,年海运总量已从过去的占比30%上升到60%以上,与此同时,以中、日、韩为主导的亚洲造船业成为全球造船业的三大巨头迅速崛起,其中中国造船订单量居世界第一。正是世界航运与造船业的重心东移,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才做出了在新标准合同中加入新加坡仲裁条款的决定。在国际航运中心多极化和东移的趋势下,中国应紧紧抓住前所未有的机遇,发展国际航运仲裁中心。
海事法院or航运仲裁---自1984年在十个港口城市设立海事专门法院以来,我国是世界上设立海事审判专门机构最多的国家,也是受理海事案件最多的国家。而在航仲裁方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一度是国内唯一受理海事争议案件的专业仲裁机构,以上海分会的受案量最多。上海仲裁委员也于2009年在浦东新区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据分析,目前我国航运仲裁机构每年的受案量加起来停留在三位数水平。
从国际航运仲裁的发展来看,世界航运仲裁发达国家均呈现小诉讼、大仲裁的景象,仲裁在解决航运相关争议上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且,世界航运东移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而在中国,海事法院的力量远远大于海事仲裁,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繁多,一方面,这说明随着我国海事大国地位的逐渐确立,解决海事纠纷的需求非常大,另一方面,案件量居高不下,也说明我国海事法律和法院制度还不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很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我国海事仲裁目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优势和作用。
历史机遇在广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通过陆海统筹,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至此,“一带一路”被确定为中国新的历史时期的重大战略。在2015年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南沙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广东省即将全面落实广东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推动南沙新区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南沙自贸区战略,让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
于此同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在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中明确提及仲裁,指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仲裁,作为民间性、专业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发挥纠纷解决的分流作用及解决专业性、国际化程度高的纠纷方面具有特别的优势,在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中被摆到了与诉讼对等的地位。在仲裁机制改革中,完善仲裁国际交流机制和推进仲裁专业化发展是两项重要措施,建设专业性、国际化的航运仲裁院,是相应国家关于完善仲裁机制、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号召。
藉此,建立与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相配套的国际航运仲裁院,是仲裁作为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要求,是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南沙自贸区战略部署中积极有为、有所担当的表现,也是仲裁进行体制改革、提升公信力的机遇。基于这个考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广州市港务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联手组建国际航运仲裁院,是依时而动、顺势而为。2015年11月19日,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在南沙正式挂牌成立。
来源于第39期《仲裁研究》,原名《组建航运仲裁中心,护航海上丝绸之路》,作者陈忠谦,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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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广州仲裁委员会”(gzac_gziac)微信平台。